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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必备法条-第一章 总论网上课程学习请电话咨询:400-622-5005!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考试报名]全国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成绩查询]全国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查询入口[真题答案]全国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培训课程]最新会计职称考试高清视频辅导课程试听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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