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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拟定增募不超10亿获深交所通过 中泰证券建功

时间:2023-03-23 12:28: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享至:

北京3月23日讯昨日晚间,凯美特气(002549.SZ)发布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昨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凯美特气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3月10日,凯美特气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项目”“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30万吨/年(27.5%计)高洁净食品级、电子级、工业级过氧化氢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凯美特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38,750,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91,625,000股(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38,750,000股。其中,浩讯科技持有公司股份259,861,27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0.68%,为公司控股股东。祝恩福先生直接持有凯美特气3,984,500股,持股比例为0.62%,通过浩讯科技间接持有凯美特气259,861,273股,持股比例为40.68%,总计持股比例为41.3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91,625,000股(含本数),若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638,750,000股增加至830,375,000股。据此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浩讯科技持股比例为31.2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祝恩福先生总计持股比例为31.7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凯美特气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公司持续调整资产负债率,减轻财务费用负担,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会逐步上升。

依据凯美特气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凯美特气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尹广杰、平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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